文/与你有关
图/网络
一
李湄吃完夜宵回宿舍时,在校园里昏暗的路灯下,看见马维旌和路曙走在一起。
两个人有说有笑,在黑暗中,比路灯还要显眼。
王小楷拿胳膊肘碰李湄:“看,路曙和一帅哥,这画面真养眼呀。长得美就是好,入学没几天就找到男朋友,关键是那男的还这么帅,你说他是咱学校的吗?怎么榜上无名呢?”
王小楷说的“榜”,是宿舍里夜谈会时经过一番唇枪舌战最后求同存异敲定的校园帅哥排行榜。
记得军训结束后的某天,宿舍六人为校园里谁最帅展开过彻夜不眠的经久辩论,可惜到天亮谁也没能说服谁。李湄睡意昏沉,不耐烦地建议她们抓阄。王小楷立刻下床,一张纸撕成六份,写上1-6六个数字,让大家选。选到1的就列她心中的男神为榜单第一名,依此类推。几人一阵哄抢,把最后一个阄留给两耳不闻睡外事的李湄,殊不知就是这无人问津的最后一个,含金量最高。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对,就叫“无心栽柳柳成荫”!
尽管李湄并没有坚决捍卫哪一位男生的倾世帅颜,小姐妹们还是为她留出了第一名的位置,戏称:“等你找到男朋友,就把他的名字写上去吧。”
李湄一听这句话,心动了。立即大笔一挥,“马维旌”三个大字跃然榜首之上。
“你怎么啦?”王小楷又拿胳膊肘碰了碰李湄。李湄的脸不知什么时候耷拉了下来。
李湄扔下俩字:“别闹。”然后,朝相谈甚欢的二人走去。
马维旌被突然蹿出来的影子惊到了。他抬起头,视线不期然撞进李湄的眼睛里,一瞬间有些恍惚。
还未反应过来,李湄却是冲着路曙说:“嗨,路曙,这是你男朋友吗?”
路曙有些不悦,犹豫地看向马维旌。
马维旌声音温润如早秋的风:“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朋友。”
“哦,朋友啊。”李湄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在马维旌看来颇神秘的弧度。
王小楷看看李湄,看看马维旌,又看看路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路曙去扯马维旌的袖子:“维旌哥,我们走吧。“
王小楷听见来者何人,瞬间感到参透了一切,口直心快地说:“原来你就是马维旌呀,是不是和我们家湄湄闹矛盾啦?湄湄虽然缺点多,可是她真心喜欢你呀,你是没见她那样,开口闭口都是你,我耳朵都快废了。”
马维旌一脸的莫名其妙。他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失忆了,又或者是在做梦?
李湄赶紧去捂王小楷的嘴,尴尬又有些害羞:“你别听她瞎说,我确实是喜欢你,但是也没有那么夸张啦。”
饶是马维旌在这方面见过一些“大世面”——帅哥总是不乏人表白的,但是没有碰到过如此直接、如此出人意料的。
他想了想,说:“谢谢你的喜欢,可是……”
“不用谢。我叫李湄,是新入学的学生,你先别急着拒绝,你都不了解我,怎么知道会不会喜欢我呢?”
二
课间的时候,李湄在楼道里晒太阳,懒洋洋地伸个腰,一转头,捕捉到一双不太友善的视线。路曙正神情复杂地望着她。
旁边还站着马维旌,显然也看见她了。
李湄冲他挥挥手,笑的一脸灿烂,像熟识多年的老朋友。
王小楷取笑她:“湄湄,你可真行,有胆表白,怎么没胆追了?”
李湄专注地看着马维旌,他的手指干净、修长,拧可乐瓶盖的姿势那么好看。
可是,他却把可乐递给了路曙。
李湄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叹了一口气。
校园各社团开始招新,李湄想来想去,报了篮球社。
马维旌比李湄大两届,是篮球社的社长。李湄这一届新生入学后,他已很少公开打比赛,这也是开学一个月有余,舍友们没有发现他这枚帅哥的原因。
初试这一天,她表现差强人意,不喜欢篮球的人,是很难让人感受到真心的。只是,当主面试官问她,为何想进篮球社时,她的回答让人感受到了真心。面试官钦佩于她的勇气,让她进了复试。
她回答说:“因为我喜欢的人在里面,我想靠他近一点。”
复试地点是学校的篮球场,男生考实战技能。至于女生,大概就是做做样子,差不多就行了。毕竟内勤是辅助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
马维旌也来了,他穿一身黑色的运动衣,动作熟练地在草地上运球。篮球在他的手掌下,好像有了灵魂,每一个弹跳和翻滚都那么欢脱潇洒。
倏尔一个扬手,黄棕色的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形,不偏不倚正中球篮。
李湄看呆了,直到篮球滑至脚边,她才如梦初醒,捡起宝贝篮球,跑到马维旌跟前。同时递过去的,还有一瓶矿泉水。
马维旌扫了一眼包装,接了过来。
路曙也过来了:“水有什么好喝的,给你可乐。”
“我喝水就好。”
马维旌去和篮球社的其他成员交代事情,路曙看着他的背影,伸出去的双手僵在原地,脸上阴晴不定。
几天过后,篮球社放出了录取名单。女生里,留下了李湄和另一个叫王芸的女生。
迎新聚餐,路曙不请自来。李湄打听过才知道,路曙家和马维旌家挨着,两个人从小玩到大,关系非同一般。
李湄以水代酒,去敬马维旌:“阿旌,以后请多关照。”
关于“阿旌”这个称呼,马维旌纠正过几次,可是李湄说那样叫好听,执意不改。
久了,大家都知道李湄“喜欢的人”是他们鼎鼎有名、各方面都出类拔萃的社长大人。
其实,马维旌不仅仅是篮球社的名人,在整个学校也是颜值担当。
王小楷委婉地劝李湄“别入戏太深”。可李湄这个人,在大家看来多少有点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意思。
马维旌浅浅地点了一下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王芸也过去敬酒,马维旌对她有说有笑。
“人家王芸是靠脸进去的。而你,就是去卖苦力的。”
当路曙这样挖苦李湄的时候,李湄一脸的不在乎:“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
路曙的目光在她的身上停留了一会,她才翻译成大白话:“不管是以什么方式,我能进来,就是好的。”
三
李湄一没课就往篮球场跑。
除了公开打比赛的篮球场地外,篮球社还有自己练球打球的地方,马维旌平常没事,多半待在那里。
最近,只要李湄一出现,其他人就对马维旌挤眉弄眼。
他们见过给他送情书的,发短信的,托人表白的,或者公开用行动表达好感的,却没见过这么锲而不舍、这么赤裸裸的。
就像是一块甩也甩不掉的口香糖。他们想看男神如何应付。
内部比赛这天,李湄和王芸提前过来收拾场地。
李湄拿着拖把在水池里洗过,从篮球场的一角拖起。
王芸装模作样地抹了几把椅子后,坐下来,用湿纸巾擦干净手,玩起了手机。
男生们三五成群地过来,围着王芸说笑。
李湄边拖地边听他们各种夸王芸。心想,长得美就是好,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别人的喜欢。
正走神间,拖把被人抢走。抬头看,是马维旌。
李湄眼里顿时盛满欢喜,开心溢于言表。仿佛刹那花开,是让人心惊的美丽。
马维旌别开眼:“不好好拖地,想偷懒就一边待着去。”
王芸看到这边情景,忙走过来,嘴角展开完美的弧度:“学长,我来拖吧。”
“好。”
王芸一怔,不情不愿地接过拖把。立刻有男生跑过来,说“我来我来”。
李湄撇撇嘴,拿自己的头发撒气。她在刘海上打了一个结,是个死结,怎么也弄不开了。
马维旌弯曲手指敲她的脑袋,顺势解她头发上的结。
李湄突然间脸红了,眼观鼻鼻观心,头一回不敢正眼瞧马维旌。
马维旌这才发觉,李湄是真的喜欢他。
马维旌有些不在状态,三十分钟过去了,一个三分球也没有进,总是差一点。李湄看得抓耳挠腮,其他人却越打越兴奋。
马维旌额头起了汗,他悄声退出来,不料队友突然将球传给了他。
他心思已经离开了篮球,毫无准备,也忘记了动作。
眼看着篮球就要迎面砸下来,李湄飞快地跑过去,推开了他。
只听“咚”的一声,篮球重重地砸向地面。与此同时,李湄一个踉跄,差点摔倒。捂着脖子,痛声尖叫。
周围刹那间寂静下来。
马维旌最先回神。他上前查看伤势,李湄白皙细嫩的脖子被擦破了一层皮,血珠子小喷泉般一滴一滴往外涌。
他的心被猛地揪了一下,拉起她的手转身奔往医务室。
李湄被牵的脖子疼,喊他慢一点。
马维旌站定,深吸一口气平息心中的慌乱。下一秒,他在她身前半蹲下来:“我背你走。”
李湄乖乖上了他的背,以尽量舒服的姿势耷拉着脑袋,她的脖子触碰到他的,感到一阵温暖。
她说:“你知道吗?想象中,你就是这么背我的。”
四
事后,李湄听说,马维旌那天状态不好,是因为肚子疼。老毛病了,父母工作都忙,他又不想请保姆,每天吃饭都很凑合。
李湄于是买了个迷你锅,每天在宿舍里熬粥,开小火慢煮上半天工夫,就可以去篮球场了。打开保温盒的盖子,粥香四溢,勾起一帮大老爷们儿的馋虫。
然而,李湄的偏心众所周知,自讨没趣过几次之后,再也没有人敢觊觎她的粥了。
马维旌不接受她的心意,说不喜欢喝,往往粥在保温盒中凉透,也不为所动。他想,总有一天,她的心思也会如这粥一般,凉透的。
李湄却执着地每天坚持。
这样僵持的状态一直持续到马维旌再次胃痛,当李湄焦急地喂他喝下第一口粥时,他的胃痛竟奇迹般有所好转。
后来每次喝粥的时候,李湄就在一旁看着。
他被盯地不自在,伸手按住她的脑袋,转陀螺一般,将她的脸转向别处。
李湄厚脸皮地将头转回来,笑嘻嘻地说:“你穿这件白色卫衣真好看。”
那时已经进入冬天,刚刚下过第一场雪。室内开着暖气,他将黑色羽绒服脱下来,露出里面白色的连帽加绒卫衣。身前一只棕色的小猫蜷缩着,像窝在白色的地毯上取暖,懒洋洋的。
李湄一下子想到“岁月静好”这个词。
元旦前夕,各班在自己班里开晚会。为了热闹,有时候会搞班与班之间的联谊。路曙和李湄,继军训结束之后,又坐在了一起。
一场活力四射的开场舞后,是个人才艺表演时间。路曙跳了一段民族舞,赢得满堂喝彩。
周围有同学开始叽叽喳喳:“她跳舞真好,简直是坠入凡间的天使。听说她喜欢大三的一位学长,可是学长不喜欢她,是真的吗?”
有其它班的男生过来串演,唱歌的时候,毫无征兆的,他深请款款地朝李湄这边走来。
李湄正在玩手机,直到王小楷用胳膊肘撞她,她才抬起头,那个唱着情歌的陌生帅气的男生向她伸出手,正发出某种让人心动的邀请。
李湄庆幸她有“自知之明”,在漫长的岁月中,她已经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平庸,知道这种戏码不会降临到自己身上。
否则,那一刻的她,该有多么难堪,多么想找一个地缝钻进去?
当李湄带着些怀疑试探地将手伸出去时,男生的手倏而一转,拉起了路曙的手。
周围响起了鼓掌和尖叫声,路曙被牵至舞台中央,向李湄投来略带嘲讽的笑容。
王小楷为李湄捏了一把冷汗。李湄却不动声色,跟着大家一起鼓掌欢呼。
五
马维旌站在门外,一只手托篮球,另一只手,在身侧握紧拳头。
今年他不知怎的,突然想去班里表演节目。社团的同学知道了,都有些惊讶。他不是太喜欢热闹,这种活动,总是能避则避。
他适时走进去,目光貌似无意扫视全场,看到李湄的目光亮了起来。
他不明白,为什么她的笑容总是那样干净,好像世界上没有伤害一样。那样干净的笑容,那样清澈的目光,总是让他有一层淡淡的心疼。
马维旌表演了一场篮球花样秀,篮球旋转、跳跃,明明是棕黄色的,李湄却觉得它变成了粉红色,“砰砰砰”跳进心中乱撞。
篮球不仅仅跳进了她一个人的心里。
周围又响起了议论声:
“他就是咱们女神喜欢的学长。”
“这也太帅了吧,和路曙很般配呀。”
“你知道吗,我听路曙说有一个女生很厚脸皮……”
声音又低了几个分贝,淹没在了篮球的“砰砰砰”和李湄内心的“咚咚咚”里。
元旦假期里,李湄没有回家。她找了一份兼职,在呼啸的北风里站在繁华路口发传单。
她用喝了三天西北风换来的钱,在那个繁华路口转角的商场里,买下了一件白色卫衣。连帽、加绒,身前有一只猫的图案。
同舍友来逛街时,她第一眼就被它吸引。虽然很贵,自己微胖的身材穿着也不是很好看,可是她就是想要。
如今,终于得偿所愿。
寒假前的最后一次内部比赛,李湄怀里揣着养生粥早早地过来。
不久,王芸也来了,身后跟着一群篮球社的“爱慕者”。
“又给维旌送养生粥啊?都大半年了,也不消停消停。”
“让我来采访一下啊,你是如何有勇气坚持到现在的?”
“呦,你这卫衣和维旌的那件很像嘛,你不是以为穿上了就是情侣衫吧?”
大家还在嘻嘻哈哈地调侃,李湄忍了忍,还是没忍住:“我知道我在你们眼中就是个笑话,是,我努力了可能最后还是追不到阿旌,可至少我努力过。不像你们某些人,喜欢也不敢说,不敢追。就只会在背后说风凉话!”
“我们也就开个玩笑,你也忒不经逗了……”
李湄毫不客气地瞪了他一眼。
马维旌不知何时过来了。她变脸没那么快,第一次没给他好脸色。
打完球,马维旌让大家先走,偌大的篮球场,只剩下他和李湄两人。
马维旌喝完粥,说:“以后不要再这么幼稚了,也不用再给我送粥了。”
李湄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她再开口时,声音已颤抖:“你是不是也觉得,我不配喜欢你?”
马维旌怔了怔,嘴唇蠕动了几下,却被她眼角晶莹的液体堵住喉咙。
“是,我不够漂亮,也不够优秀,可是人生就只有这些吗?正因为如此,我就不能喜欢你吗?”
六
直到学校放寒假,李湄再没有在篮球场里出现过。就连篮球社的年前聚餐,李湄也没有去。
马维旌提前离了席,在校园里溜达,路灯渐次亮起来。他想起第一次见到李湄,大概也是在这个时候,这个地点。只不过当时是夏天,现在是冬天,不禁让人感慨时光的飞逝。
路过操场的时候,有人在跑步,他转头看了一眼,停下来。
寒假来临,操场上空荡荡的,少有人来。此时,有一个人,艰难地迈着步子。不知道跑了多少圈,步子已经不稳,但看样子,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他在操场出口一处隐蔽的椅子上坐下来,双臂交叉抱在胸前取暖,背靠椅背,注视着眼前移动的黑点。
不知过了多久,黑点终于停下来,慢慢走向出口。
直到她走远,他都没有勇气叫住她。
寒假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来临。
李湄没有马上回家。她得做兼职,挣下学期的生活费。家里倒不是缺这个钱,只是她想尽可能地减轻家人的负担。
白天她或者在街头发传单,或者在大型超市、商场做商品促销员,站了一天回到学校,还要先在操场跑上十圈。不管多晚多冷,除非下雪,否则雷打不动。
有一天,天气冷的出奇,她瑟缩着脖子,埋头发传单,将传单发到了马维旌手里。
他虽然住在这个城市,可是她没有想到会这么巧。
微怔过后,她对着他笑:“阿旌,好久不见,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
“小曙说她看见你在这里,没想到是真的。”
他拉起她的手,将一杯热奶茶放在她手心。
李湄不好意思地摇头:“谢谢,不过我已经戒了奶茶,热量太高了。”
“没关系,抱着暖暖手吧。”
最终,李湄也没有喝那杯奶茶。自决心减肥起,她严格地控制着每天摄入的热量。
她将奶茶杯留了下来,摆在宿舍的书桌上,宝贝似的供着。
过年回家,她也忍着没吃太多,有时候吃多了,就加倍运动,将多余的热量消耗掉。
时光不负有心人。开学之后,李湄瘦了不少。以前看到好看的衣服,即使穿不得,也难耐心痒要买回来。她将它们压在箱底,就连自己也没有想到,它们会有重见天日的这一天。
瘦下来的李湄一下子变漂亮了。她的五官很精致,只是之前裹在肥肉之下,看不出来。
所以说“一胖毁所有”这句话是比钻石还真的真理。
有些婴儿肥的王小楷,嚷嚷着要向她看齐,然而不到三天,就被打回原形,声称:“我还是破罐子破摔吧。”
没办法啊,减肥这件事,虽然说起来简单,要坚持还是很难的。
当李湄重新出现在篮球社时,所有人都吃了一惊,纷纷围着她问“发生了什么”。
原来围着王芸的那一拨人,也开始围着她有说有笑。
只是,和之前一样,李湄的目光始终只停留在马维旌一人身上。
她依旧一没课就往篮球社跑,带着他经常喝的那个牌子的矿泉水,带着自己煲的粥。
七
天气渐暖,大地重返绿色。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篮球社组织了一次踏青野营活动。
郊区的空气很新鲜,大家边欣赏美景,边做大锅饭。食材是在城里买的,锅碗瓢盆是向附近的农户租的。
吃完饭,开始找乐子。有人拿着吉他,自弹自唱。后来觉得不过瘾,就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
转了几轮,啤酒瓶口指向了李湄。
李湄想玩真心话,但是她喜欢马维旌的事人尽皆知,大家当然不会轻易放过她,强行让她改成了大冒险。
“这样,你找一位异性,亲他一下。”
李湄的头“翁”一下变大了,她下意识地看向马维旌,后者正没事人一样,喝着矿泉水。
她走过去,蹲跪在他面前,双手扶在膝盖上,犹豫不决。她害怕马维旌把她推开。
可是,下一秒,马维旌在李湄的唇上印下一个吻。动作飞快,让李湄以为是在做梦。
周围唯恐天下不乱的起哄声把李湄拉回了现实。
晚上,她躺在自己的被窝里,才想起,当时似乎是马维旌先红了脸。
他的脸,像熟透的红苹果,她真后悔没能上去咬一口。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被窝里,马维旌觉得自己有些荒唐。
怎么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那种事情?
只是,想起她惊慌失措、懵懂害羞的表情,他心情大好,突然还想再来那么一下。
李湄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堂堂正正漂漂亮亮地穿那件白色卫衣了,而且一定要马维旌和她一起穿。
马维旌笑她幼稚:“你如果喜欢,我们以后都穿情侣装。”
李湄还学会了耍赖,每次约会回来,都嚷嚷着累了走不动,然后爬上他的背。
马维旌一脸地宠溺,对她言听计从。
她懒洋洋地爬在他的背上,半眯着眼睛想,就一辈子一直这样下去,多好啊。
可惜,好景总不长。
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马维旌的母亲找到李湄,对她说,他们想让他和路曙一起出国留学,刚开始他没有意见,只是最近,他突然说不想出国了。
李湄听明白了她的意思。
马维旌的母亲坐在那里,浑身散发着高贵的气息,没有刻意显摆,却让李湄更加感到自卑。
即使在一起了又如何呢?不是说在一起了,就是配得上他了。
她提出了分手,让马维旌很是意外。
“是不是我妈来找过你?”
“不是,我只是觉得累了。在我不漂亮的时候,你不喜欢我。如今和你在一起后,我突然发现也不是非喜欢你不可。”
马维旌的脸上写满难以置信。他嘴唇抖动了几下,想要解释:“不是这样的,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的漂亮,而是因为……”
“不必解释了,不重要。阿旌,咱们好聚好散吧。”
八
他目送着她的背影,想去追,却没有勇气。
她的控诉,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可是,虽然他们是在她改变之后才在一起,他早就喜欢上她了呀!
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李湄这般待他。
当她看着他的时候,眼神专注地仿佛他就是整个世界。她对着他展开的笑容,像是世上再没有比见到他更让她感到开心的事情。
她很细心,递给他的第一瓶水,就是他经常喝的牌子。刚开始,他以为是巧合,后来每次她都给他相同的矿泉水,这才知道,她定是用了心去摸清他的喜好。
从小落下胃痛的毛病,她比父母还要心疼,整天给他熬粥,风雨无阻。
他是个大人了,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可是,不得不承认,被人呵护的感觉,真好。
大家都觉得她配不上他。殊不知,是他配不上她。除了拥有一副好皮囊,他自觉没有什么优点。有时候看到单纯美好的她,他会担心,如果在一起,她发现他也就只是长得比别人帅了点,那么,她会不会离开他?
那天,他对她说,以后不要再送粥了,意思是他可以去找她喝。只是,他还没有说出口,她就打断了他。这才发现,她心中也有着伤与痛。
从路曙那里得知她没有回家,他特意去见她。后来,晚上只要没事,就回校园里。发现她每晚都在操场上跑步。他便在她看不见的角落,注视了她整个冬天。
越靠近,越喜欢。因为她的坚持,她的努力,她的隐忍、美好,和她的一切。
在一起后,他尽己所能地对她好,想要把一切都给她。可是,到最后才发现,他最应该给她却独独没有给的,是安全感。
九
在李湄不长的人生里,她一直希望能遇见那么一个男生,他阳光、帅气、干净、清爽,仿佛凝集着世间所有的美好。她对他一见倾心。
然后,她遇见了马维旌。
一切都发生在高二那年夏天。
李湄嚷嚷着要出去玩,母亲禁不住她一再央求,带她去了城市的游乐场。
游乐场旁边不远,是一所知名高校。想着这孩子玩心太重,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就带她去感受大学氛围,希望能带给她一些学习的动力。
就是在这里,她见到了他。篮球场边围了不少人,鼓掌声叫好声充斥,一阵喧哗。可是她却觉周围一片安静。她的感官全都集中在视觉上,她看着篮球场上潇洒的美少年,裂开嘴笑了。
他的脖子上有一颗痣,她突然想起小时候的他。
那时候,他跟着爷爷奶奶住在乡下,和她家距离不远。
每天放学,周围的孩子们就聚在一起,玩一个倒立的比赛游戏。
一群孩子在一米开外处面墙而立,一声“开始”之后,齐刷刷手拄地面,翻身将脚靠在墙上,做倒立状,看谁坚持的时间最长。每次到最后,都毫无疑问地剩下她和他一决高下。她是个不认输的人,且耐力极好,等他坚持不住,下来很久,她才慢悠悠地结束。
可是,她只有倒立这一个“优点”,如果这可以叫优点的话。
她从小就胖,不仅胖,还邋遢,是个小鼻涕虫。大家都不喜欢和她玩,只有他不介意,成天牵着她的手。那时候,她就知道,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那个时候,她叫他“小旌哥哥”,他喊她“妹妹”。
后来,她上小学一年级,以为终于可以和他在校园里玩耍时,他被父母接到了城市里。
时隔多年,她一直记得他带给她的温暖,也一直企盼着还能再见面。
如今,时光以这般美好的方式铺展开来,她当做天意。
回去之后,她开始发奋学习,目标是他所在的那所大学。虽然没有头悬梁锥刺股,也可算披星戴月了。晚熄灯后,还要借着楼道暗淡的灯光狂补知识,很辛苦,却甘之如饴。
然后,得偿所愿。
现在想想,那时候还是太小,不知道天高地厚。可以说喜欢就喜欢,想追就追。后来才发现,原来不是只有喜欢就可以的。
他们还讲门当户对。可惜她家只有一个生锈的铁门,而他家的门,大概是镀金的吧?
十
马维旌去找过李湄几次,都吃了闭门羹。
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出国。并不全是因为她。他一直都不想出国留学的,只是想让父母开心才答应。认识李湄之后,他跟她学会了很多东西,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遵从内心的想法。
他坦诚了心中的想法,父母虽有些不悦,在劝说无果之后,尊重了他的决定。
大四,大家都忙着找工作,他坐在学校的自习室里,准备着考研。
他偶尔还会去室内的篮球场打球,只是再也没有见过她。
他想,她不过来没关系,这次,换他走过去。
可能是因果循环吧,如今换成他追着她跑了。
她的课很多。她上课的时候,他在隔壁没人的教室看书,等她下课了,就过去找她。
她没课的时候,他就拉她一起去自习室。他的桌子上,除了考研书籍,还有很多文学书,都是给爱看书的她准备的。
日子不紧不慢,像两个人的节奏,不急不缓。
她生日那天,他交给她一个盒子,打开,是一件大裙摆的连衣裙,是梦幻般的粉红色。
她惊呆了。
听见他说:“你还记得吧,小时候,你总羡慕别的女孩子有漂亮的裙子穿。我说以后我买给你,现在我来兑现诺言了,抱歉让你等了这么久。”
小学毕业那一年夏天,他到乡下去过一次。他带着用零花钱买来的小裙子,去她家找她。她妈妈却告诉他,她不在家。
那时候实在太小了,她的变化也很大,直到他偶然间看到她身份证上的地址,才记起小时候的事情。以前一直听人喊她“妹妹”,现在想来,该是“湄湄”。
他喊她:“湄湄。”
他说:“你说你对我一见钟情,那么,我还给你一生深情,你要吗?”
她只想了一秒钟,然后,郑重地点头。
曾经以为考不上大学,她考上了。
曾经以为瘦不下来,她瘦了。
曾经以为他不会喜欢她,现在,他们在一起了。
那么,还有什么坎过不去呢?
她会继续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
她相信,不是每一个人生下来就富有,可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努力变得富有。
因为爱呀,是顶美好顶美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