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涉及专业部分,仅供医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大家来评评理~最近科里发生了一起投诉事件,护士小李觉得很委屈,“说实话,别的护士也这么做过为什么没事,就单单我被投诉……”。
来看看投诉事件:
临床中,往往部分患者及家属由于各种原因拒绝使用或要求停用心电监护。
某腹部手术后男患者,王某,该患者患有窦性心动过缓,医生下医嘱心电监测24h,平时患者就失眠,每天需常规口服艾司唑仑1mg,术后当夜患者失眠,要求停止心电监护,一会说心电监护的亮光照到眼睛,怎么躺着都难受,一会又说监护仪突然响,有噪音,影响睡眠;一会儿又说血氧检测仪夹得手指疼,十指连心,心都疼;一会还说刚要睡着血压袖带就紧起来……
李护士给予劝阻,未果,不得已,李护士便将心电监护仪将报警功能静音。
患者趁李护士不注意,于23:08自行关闭心电监护仪。护士发现后,提醒:“王大爷,您不能这样,本来您心脏就不好,医生说您这得监护,还跟您强调了至少得监测24小时,您看您又是术后的患者,更应该配合了。”说着给予打开心电监护仪,患者急了,就要投诉。
李护士赶紧通知值班医生,值班医生表示“不监护就不监护吧。”
李护士想起:前段时间护理部开会说,只要护士遭到投诉,不管什么原因,护士就是难辞其咎,所以就导致了后续“关就关了吧,反正医生也说了。可是虽然我做好加强观察、巡视的工作,却忘记监护费用和护理记录的事情。”的结果。
结果,第二天护士长一来就接到了投诉,某某科室多收费、乱收费,明明只用了10个小时的心电监护仪,却多记了8个小时的监护费用……
讨论
1.该案例中,护士独自将心电监护仪报警功能全部静音,之后虽然加强观察,加强巡视,但还是有做不到的地方,不可能24小时都盯在监护仪上,一旦患者突发心搏骤停,将无法及时观测,后果将不堪设想。后来干脆直接关闭,这个护士的做法也真是胆大。
2.医生未停止医嘱,护士将心电监护仪关闭,第2天患者投诉多收费,确实是事实。
3.究竟为什么患者拒绝使用心电监护?事后经了解,患者家里并不富裕。患者拒绝使用心电监护,很大原因在于认为心电监护毫无意义,自己以前什么事儿都没有,而且认为监护收费较高。
4.站在患者的角度,患者的环境确实让人烦躁。护士长在了解过程中发现,患者拒绝使用心电监护是因为监护仪的有噪音还有捆绑性,如心跳的节律、报警,血氧夹夹得手指疼,血压袖带充气胳膊疼,充气就醒了,加上以前就失眠,患者就记住了主任的一句话,如果休息不好对术后恢复不利……使患者烦躁不安,产生紧张忧郁情绪,影响患者休息、睡眠。
5.患者的活动受影响。患者嫌监护仪线太多,活动不方便。在心电监护过程中,患者身上连接多个电极、导联线,还有其他导管,周身感觉不适,尤其是解小便,有时一动不动,肢体都麻木了。
6.护患之间、医患之间、医护之间缺少沟通。心电监护仪是对危重患者进行诊断、治疗、抢救和护理的监护系统。通过仪器的报警装置,将危重患者的心电变化,及时准确地向医务人员报告。
心电监护常见报警原因
1.心电监护仪使用不当,如以下这些情况——
记录仪无打印纸、记录仪窗门未关、电池电量不足;
导联脱落或无导联,电极片脱落或不粘连;
血压袖带松解、漏气、袖带充气延时、管道折叠;
氧饱和度探头脱落、接触不良、指端血运不良等。
2.患者自行拔除监护设施
3.测量值高于或低于报警限监护仪报警
设定的原则
1.尽量减少噪音干扰。
2.不允许关闭报警功能,除非在抢救时才可以暂时关闭。
3.报警范围的设定不是正常范围,而应是安全范围。
4.报警音量的设置必须保证护士在工作范围之内能够听到。
5.报警范围应根据情况随时调整,至少每班检查一次设置是否合理。
上述案例,我们可以这样做:
1.术前加强宣教,医生与护士同时宣教,尤其是医生,有时护士三张嘴不敌医生一句话,将术后心电监测必要性、重要性说明白,讲透彻,让患者了解心电监护不是为了收费。
2.根据手术情况和术后情况,注意安抚患者,必要时与医生沟通是否可以给予患者助眠治疗。
3.不在患者面前提及经济问题,可以与家属交流,让患者安心治疗。患者病情稳定,取得医生同意后,对经济困难的患者,可停止心电监护。
4.我们护士可以采取将监护仪显示屏背对患者,减少不良的感官刺激。对患者及家属简要解释报警声、各项参数的意义,消除患者紧张忧郁等情绪。集中安排护理操作,利用中心监护仪观察心电变化。
5.护理人员应摆好导联线,过长部分可环形盘绕固定于床头,同时应避免不必要的缠结,导联线余下的长度不能影响患者翻身和床上肢体活动。病情允许可适当放长导联线,让患者下床至床边排便。
6.拉上同事,保护自己。以本案例为例,在交班时,李护士汇报10床拒绝心电监护的时候,在医生不愿意起床停开医嘱时,由同事去劝说,如果不行就拉上夜班的同事,以证明如实汇报事实。
7.及时汇报。该案例中护士要想办法让医生停止医嘱,如医生还是犯懒,不肯停止医嘱,晨交班时要反映此种情况,尤其是大交班。
8.重视员工培训。
9.及时医护干预。
笔者认为:如果遇到上述案例中患者拒绝使用心电监护,简单的停止医嘱往往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最重要的就是医护干预,做好评估。现在患者病情稳定可不可以停止用心电监护?医生是否进行了有效的病情评估?护士是否进行了有效的护理沟通?尤其该患者患有窦性心动过缓,又是手术当夜。及时的了解情况,医护干预才是最负责任的表现。
从案例反映出,一方面患者拒绝配合治疗,一方面医生又未及时开停医嘱,使得我们护理本身的工作不能很好的进行下去,那么此时的护理记录到底怎么写?
一定要据实写,因为从投诉中我们就可看出患者投诉时只字未提自己拒绝使用监护,而只谈多收费用的问题。
一旦患者出现病情变化,引起医疗纠纷,患者明明拒绝使用心电监护,但是医嘱未停的情况下,患者家属可以抓住这点,拒绝承认患者拒绝使用心电监护。
心电监护在临床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因其特性也给患者造成了束缚和损伤。在护理工作中,我们要多与患者交流,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尽可能减轻患者生理和心理上的痛苦,提高护理质量,提高满意度。
本文来源:医学界护理频道
本文作者:彼岸花
责任编辑: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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