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何怡华姜玉新
一、建议胎儿心脏超声的检查时机
1.胎儿心脏超声首诊时间孕20~24周为胎儿心脏超声的最佳检测时间,提倡孕20周之后开始做胎儿心脏超声检查。如果产前筛查可疑心脏畸形应尽快安排胎儿心脏超声检查。有胎儿心脏病高危因素的胎儿可以适当提前胎儿心脏超声检查,以便及时完成后续相关检查。
2.早孕胎儿心脏超声检查随着超声技术的发展,对于具有胎儿心脏病高危因素的胎儿,胎儿心脏超声检查时间可以提早到13~14周,应用经腹部或经阴道超声探头结合彩色血流频谱技术排查一部分重大畸形,但需胎儿心脏超声4~6周的随诊验证。早孕胎儿心脏超声检查尤其要注重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输出功率排除重大畸形,使得胎儿检查风险最低,诊断获益最大。
3.胎儿心脏超声随诊方案对于疑似或诊断胎儿心脏病患者应该进行随诊,通常安排每4周随诊胎儿心脏超声。对于不同的疾病,例如心律失常、流出道梗阻性疾病、心力衰竭等随诊时间可以个体化调整,增加随诊次数,缩短随诊间隔1天到2周不等。
二、仪器设备及人员建议
1.仪器设备条件由于胎儿心脏小、心率快,并且声速要透过孕妇腹壁及胎儿胸廓或腹壁,故要求超声仪器提供更高的帧频(50Hz)、穿透能力和分辨率。缩小成像深度及扇角以及应用局部放大会增加帧频而使图像优化。调节仪器使图像灰阶变窄,从而获得更好的敏感性。谐波成像应用提供了更好的穿透力,使得心内膜显示更好,尤其在晚孕期。早、中孕期建议应用高频探头,晚孕期建议应用低频探头以获得更好的穿透力。
尽管没有报道显示超声对胎儿有损伤,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仍应该遵循ALARA(合理的、越低越好)原则,建议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必要的检查,同时限制高输出模式。
2.执行胎儿心脏超声的医师建议具备
建议经过相关培训,具备以下相关技术能力的人员承担胎儿心脏超声检查。
(1)具备人类心血管发育阶段的心血管系统的解剖和生理学知识。
(2)能够认识正常、简单、复杂胎儿心脏病的超声表现和妊娠期自然转归。
(3)在认识与评估正常及异常胎儿心血管状态中,有能力应用胎儿心脏超声的模式,包括2D、M型、PW、CW及彩色血流多普勒。
(4)对胎儿心律失常理解全面,有能力使用胎儿心脏超声不同显像模式进行评估。
(5)对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母体情况及母胎病理生理学有一定了解。
(6)对胎儿心脏超声在胎儿心脏畸形产前诊断的局限性及不确定性有一定认识。
(7)明瞭超声检查仪器在妊娠期检查的安全性及应用原则。
三、胎儿心脏超声的检查切面及测量建议
胎儿心脏超声的检查切面要求包括胎儿超声的心脏筛查切面要求(见相关指南)、胎儿心脏专项检查要求,胎儿心脏专项检查中包括胎儿心脏定性诊断切面要求(不少于5个)及预后危险分层相关的胎儿心脏定量诊断切面要求(不少于8个)。医院完成筛查切面,在诊断中心层面完成胎儿心脏专项检查的定性诊断切面,在会诊中心层面条件允许情况下完成定性及定量诊断切面。
总体来讲胎儿心脏超声应该包括二维灰阶显像、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CDFI)及频谱多普勒。必要时一些超声新技术对诊断可以提供更详细的解剖结构及血流动力学信息。例如,三维成像、高分辨率血流成像及组织多普勒。
对于胎儿心脏疾病的诊断,胎儿心脏超声专项检查应遵循先天性心脏病的节段分析法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