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叁叁
#婚姻#
年,我第一次手心朝上被拒后,怀揣2万块,开启了人生的自主创业之路,在小区密集的十字路口开了一家炒菜馆。
就在那样的弹丸之地,尝尽人生百味,观尽人世百态,绕开月光,企图用眼睛窝住一湖水。
和小饭馆一街之隔的小区叫“百草园”,没有种百草,倒住了许多衣着鲜丽的“上等人”,好多居民是我们的常客。
来饭馆吃饭的客人如同一箩筐包罗万象的菜,一款一色,一碟一奇,百汁百味。
(一)向工
向工60来岁的样子,本已退休,又被返聘到通惠门一家桥梁设计公司。
向工个子不高,瘦削,架一副金丝边眼镜,一看就是那种读了很多书的大知识分子。
向工满口重庆话,一开口,就像一把刀从水泥地上划过,尖,细,但软,没有“百草园”的气势凌人。
在那个年代的普遍意识中,开饭馆的人被定义为没读过啥书的白丁们干的苦差事,脏累,满身油腻,说话也油腻。
向工好酒,每次都一个人来,点一个卤肉拼盘、一小碟花生米、一小瓶二锅头,坐在靠窗的角落,慢慢地呷,慢慢地看窗外的行人匆匆,一喝就是近俩小时,一喝就脸红筋涨。
渐渐地,他开始要大瓶二锅头,每喝一顿,就小心翼翼在酒瓶上的某个地方沾一饭粒子,寄存在前台。
前台小妹常常偷偷揶揄他,怎么那么小气,怕人偷喝他的酒似的。
熟络后,他就大大咧咧搁在前台,撂身走人。
再熟络是源于一次对话。
某天,他照常喝得脸红脖子粗,忽然叫住擦身而过的我,问我一个小姑娘有文化干嘛只身开馆子,这是一条最艰难的路。
看我诧异,他进一步解释到,无意间看见我开的菜单了,那可不是一个文盲的字。他马上极高深地戏谑到,从一个人的字可看出她的内心和性格。
原来,他暗地里观察我好久,他是我眼中的谜,我是他眼中的景。
由此打开了话匣子,他话很多,讲他进藏的传奇经历,以及曾经饥荒的食不果腹。
向工是一个历经风雨的人。
最后,我笑言我不是小姑娘,是一个嗷嗷待哺孩子的妈,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会选择一条最难走的路披荆斩棘。
听完我这一番话,轮到他满脸诧异,并深深叹了口气,再无言,但从此,他往小饭馆带好多客户来捧场,他是他们那个行业的翘楚,好多人得买他面子。
那种应酬的酒桌上,大家毕恭毕敬喊他“向总工”,向工更加不苟言笑。
我心里明镜似的,这是一种鼓励加同情,更是一种认可,人在逆境中需要力量,哪怕微不足道的支持。
记住向工,是源于这份感激。
熙来攘往近三年,只有向工知道这家小饭馆的老板娘是个文化人,当有人扯开喉咙嚣张地喊老板娘时,被酒精刺激得脸绯红的向工会低低回一句:“叫啥子老板娘嘛,叫老板,叫老板!”
没带客户时,向工从来就是一个人,很沉默,看不出喜怒哀乐。我问他,家就在对面,干嘛不回家吃饭呢。
他淡淡地回到,家里有只母老虎,管天管地,不让他喝酒、抽烟,还不让他吃肉,说他所有的喜好都有害健康。
“一个地道的重庆人不吃辣椒,就像酒葫芦里装白水,啥滋味都没了,像啥子嘛?”
于是,他只有在外面过足了瘾再回去,在家,就任由“母老虎”摆布,像只皮影,喊鞋尖朝东,他的鞋尖绝不往西,吃白味,他就泯两口,从不反抗,憎恨吵架。
我反驳到,这纯粹是为你好啊。
向工忽然幽幽地说,喝口小酒是他唯一的快乐,酒精的辛辣如同生活的辛辣,每天都得品品,他就靠这点滋味活着,连这点自得其乐都不能满足,还活个什么劲呢。
某个周末,向工忽然订了一张大圆桌,临近中午,呼啦啦围满,是向夫人的生日,他的两个儿子带了媳妇孙子全部到场贺寿。
第一次见向夫人,膀阔腰圆,烫那个年代最时髦的丝丝头,染成耀眼的棕红色,堆在头顶像一蓬衰草,穿拽地的针织裙,化极浓的眉。
和向工站在一起,高出了向工一个头,一胖一瘦,一高一矮,一种极大的落差感油然而生。
向夫人像口钟,罩住了向工所有的光彩。
她说话像打雷,颐指气使向工取这拿那,并严厉禁止向工沾酒,不许他啃猪蹄,向工沉默着一路小跑为一大桌人服务。
我终于见到了他的皮影生活,也不再固执地认为向夫人的禁止令是为向工的健康着想,就算把米饭也禁了,一个人如果感觉不到快乐,活岁又怎样。
在外人眼中,向工儿孙满堂,收入颇丰,受人尊敬,生活被老婆管理得井井有条,但这么久以来,从没见他笑过,哪怕一次不经意的轻笑,哪怕一闪而过的嘴角轻扬。
心理学家们说,一个人的外在是内在的外化。
我想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内心没有快乐,脸上无论如何是笑不起来的,皮笑肉不笑,非奸即盗。
向工依然习惯性地坐在那个角落,习惯性地就着花生米喝他的小酒,自我沉湎。
每见他落落寡欢的样子,就老想起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但翻肠倒肚也粘合不起他和孔乙己的契合点在哪儿。
(二)馨儿
女人身材高挑,皮肤白皙,贤淑雅致,男人气宇轩昂,两人很般配,远远地就看见他们了,手挽手,从街对面穿过,像一道风景。
这些都不是重点,吸引我的是他们每次来吃饭都有说有笑,从进店开始,到吃饭结束出店门,他们从没停止过交谈。
那种交谈是轻声细语的,和颜悦色的,满脸微笑的,如沐春风的,自然而然地,男人旁若无人地叫女人“馨儿”。
一看,他们就是一对素养很高而且非常幸福的夫妻,馨儿的幸福也旁若无人,他们的笑像敷在草木上的一些夕光,闪着醉人的光芒。
某天,同来的还有一高高大大的男孩,大男孩和他们并排走着,也一起说说笑笑。
饭桌上,一家人其乐融融,男人很细心地帮女人夹菜,女人很温柔地帮儿子夹菜,小声叮嘱大男孩担心鱼刺。
每次听那男人叫女人“馨儿”,我就情不自禁地心口发颤,我想,一个女人想要的幸福不过如此了吧。
后来才知道馨儿和那男人居然是二婚,这让我更加震动,一个人的幸福原来和几婚无关,而是和遇见的人有关,有的人天生是来爱你的,有的人注定是来给你上课的。
当时的我那么年轻,真正的人生才启航,总是对爱情婚姻充满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幻想,按浅薄的阅历和认知去理解,只有一张白纸才能画出最美的画,只有原配夫妻才可能琴瑟和鸣。
可20多年过去了,进进退退,走走停停,不停地自我损耗,又不断地为自我损耗而再损耗,直到今天,蓦然记起那对夫妻,他们的笑清晰如昨,那样迷人。
也许,只有被生活反复揉搓过才懂得,真正好的感情是有说不完的话,真正幸福着的人,是有满脸发自内心的微笑,那种笑怎么也藏不住。
“一想起你,我这张丑脸上就泛起微笑。”
这是王小波说给李银河的,是全世界最动人的情话了吧,一个男人最深切的爱全在一脸无遮无拦的笑里,爱在笑容里轻漾,如沐春风。
那样的笑情不自禁,发自肺腑,源自心灵。
爱着一个人,翻越千山万水也想要走近,靠拢,是一种亲昵感的自然呈现,一种亲密磁场的叠加融合,一种心灵的相互感应和召唤。
作家艾小羊说过一句话,不要动不动在亲密关系中谈三观、争对错,而是要懂得自省与感恩,明白亲密比正确重要,包容比改造重要。
这世界,谁都无法改变谁,也没人心甘情愿失去自我去迎合,去讨好,去委曲求全,好的两性关系,就是在琐碎的日常中认识和接纳对方的缺点,互相包容,认同差异的存在。
争锋相对,脸红脖子粗都在所难免,但争执的底线是不破坏双方的亲昵感,前一秒吵吵闹闹,后一秒就和好。
如果超越底线的鹬蚌相争,不论谁赢,最后都输了感情,丢了婚姻。
这种亲昵感会融洽成一片汪洋,弱化彼此身上的棱角,削去一切抱怨的负能量,取而代之的是磨合后的彼此懂得,互相欣赏。
亲昵感源自爱,一对男女因异性相吸的磁场走到一起,亲昵感就像两只磁片间散发的微波,爱得深,形影不离,从前三十年说到后三十年,依然话题不断,爱得浅或从不曾相爱过,新鲜感一过,也就相对无言形同陌路了。
放松,随性,开心,激情,这才是最完美的爱情。
就像馨儿夫妻,虽然是二婚,虽然中间夹着人人忌讳的孩子,但他们结婚十几年了,依然如热恋中的情侣。
他们的琴瑟和鸣影响并带动了继子的融入,那大小伙子是男人的孩子,上大学,每周回家一次,但他并没有成为夫妻间的绊脚石,反而锦上添花,他情商极高地喊后妈“馨儿大姐姐”。
遇见爱很容易,无非一场怦然心动,一次一见钟情,但只有真正的灵魂相融相合的爱情才会不由自主地散发光芒,映照并唤醒另外一颗沉寂的灵魂,两束光的重叠催生出更璀璨的生命力。
契合的爱情是共同成长,彼此成就,演绎到这里,就是这两种光芒的彼此升华吧。
(三)男女间的“葵花宝典”
还记得金庸《笑傲江湖》里极尽笔墨描述的功夫——葵花宝典吗?
《葵花宝典》原是由一男一女合著,男方名字中有一“葵”字,女方名字中有一“花”字,故名“葵花宝典”。
欲练成《葵花宝典》神功,务必男女双修,男女内息互相辅佐,才不至走火入魔,一旦练成,一阴一阳相得益彰,功力臻至上镜。
这对男女原为恩爱夫妻,遗憾的是,他们因故反目,各自创出半部宝典,互相克制,一为乾部,一为坤部,男人要练,必先自宫,否则,欲火如焚,僵瘫而死。
于是,才有了林青霞演绎的东方不败的经典,他虽武功无人可匹敌,但不阴不阳,不男不女,“林青霞”一身猩红,嘴角渗血,俯瞰人世的镜头盘踞在每个影迷心中,久久不散。
这虽是金庸老先生赋予武打小说的一种魔幻,但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男人和女人如同阴阳八卦,“乾”只有契合了正确的“坤”,在“坤”厚德载物的托举和容纳下,才能无限扩能地招展天际,所向披靡,乾坤朗朗。
这样的爱情是四两拨千斤的相遇,我们穷尽一生,也未必能遇到,追逐过,彷徨过,飞蛾扑火过,就渐渐说服自己屈膝于现实得过且过,这样泥泞的人间,哪有什么爱情,还剩半满的人生,就攒尽了力气,慢慢挥霍吧。
这是大多数人的状态。
但在这样一个隆冬将至的下午,阳光铺满了窗台,枯萎的葡萄叶子在灿烂的光束中脉络清晰,我忽然就忆起了那些往日时光,忽然就想起了美丽的馨儿,这样的爱情是真实存在的。
被遗忘,是因追逐的脚步太急,被尘垢覆盖得太沉,我们总是需要一些间隙,一些契机,一些美好的心境来开启。
拂开尘垢,它的美好依然如昔。
世间最美好的事情,是我在你身上看过了美好,从此眼波流转,无惧荒凉。
就算不曾相遇,但我知道你就在那里;就算不能拥有,但你让我懂得了幸福的含义;就算不能触摸你的指尖,但你让我闻见了爱,芬芳扑鼻。
迈过秋风的墓穴,经过隆冬的雪,经过春天的疼,有一个人,一想起另一个人,就绽放荼蘼的微笑,这笑足够温暖寒夜温暖余生,爱其实就这么简单。
写到这里时,我恍然大悟向工和孔乙己的契合点。
孔乙己是那个旧时代洪荒中的落魄,而向工是这个时代婚姻中的孔乙己,他们都用指尖掐着自己仅有的一小片快乐,单薄地,稀有的。
忽然想,任何人,如果陷入一段婚姻的悲催后,请放过对方吧,让TA保留一小块自留地,不要打扰,不要碾压,至少,TA保留了对婚姻最起码的尊重,至少,在那方狭小的宁静里,TA还有个人样。
这泥泞的人间,我们都需要活得像个人样,都得倚仗心底的那点滋味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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